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注:此版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025年录取博士研究生1171名,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839名。2026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计划为准。

  2026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计划”“国家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报名请关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2.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方面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并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 2 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除满足上述第 1~6 条门槛外,须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在学第二至第五学期可申请硕博连读,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门类报考。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满足上述第 1~6 条门槛外,须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1.考生须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写个人隐私信息,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026年招收学术博士研究生分为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两个批次,其中春季招生进行硕博连读方式招生,秋季招生进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面向社会各类考生的普通招考方式招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服 务 平 台 ”()进行报名。

  1.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并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成果材料,逾期不再补报。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缴费的考生,则报名未成功,无法参加考核。报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用概不退还。直接攻博考生报名费已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缴纳,无需再次支付博士报名费。

  2.报名当次有效,春季招生未录取考生如报考秋季招生须在秋季报名阶段再次报名并缴费。

  3.凡不按要求或不合乎条件及有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著、科技成果获奖、科研项目经历、专利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发表或获得时间要求为近五年(即2021年1月1日至当次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成果材料以代表作形式提供,每项仅限提供5个代表作。

  在校本科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意见;

  未就业考生须提交社保未缴纳证明,已离职考生须提交离职证明和社保停缴证明。

  1.提交材料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报名通知。纸质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报考学院,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报名未成功处理,邮寄提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材料提交后无法修改,请考生务必认线.相关通知由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材料,无法参加考核者,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实施申请考核制,学院根据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工作流程,对申请人进行遴选考核。

  1.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来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议。学院根据评议结果或遴选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差额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考核方式主要为综合面试,学院自主确定是不是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笔试考核。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4.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1.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及整体素质,经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择优录取。定向类别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在职定向考生招生限额。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协议,考生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春季招生拟定于2026年3月上旬入学,秋季招生拟定于2026年8月下旬入学,具体入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直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设立有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及其它奖助项目等。相关详情信息可登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看或咨询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具体奖助政策以当年评定办法为准。

  2.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考类别中选择“定向”,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发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的考生须先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并完成推免生招生程序,再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报考并完成相关博士招生程序。

  5.学校博士招生有关信息通过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请关注相关通知。复试考核、专业导师等问题请直接咨询报考学院,导师个人隐私信息请在西电教师主页查询。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 266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注:此版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教育旨在服务国家重大工程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工程精神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2025年录取博士研究生1171名,其中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332名。2026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计划为准。

  2026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等各类专项,专项计划报名请关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2.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方面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近五年承担或实质参与过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高新工程、重点型号研制等项目。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除满足上述 1~6 条门槛外,须完成相关的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工程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工程背景和科研能力。硕士在学第二至第五学期可申请硕博连读。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满足上述 1~6 条门槛外,须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1.考生须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写个人隐私信息,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仅限招收专项计划,普通考生请勿报考。

  2026年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仅进行秋季招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面向社会各类考生的普通招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秋季招生报名拟定于2026年3月上旬开始。报名时间及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1.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并根据相关要求提交成果材料,逾期不再补报。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缴费的考生,则报名未成功,无法参加考核。报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3.凡不按要求或不合乎条件及有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著、科技成果获奖、科研项目经历、专利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发表或获得时间要求为近五年(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当次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成果材料以代表作形式提供,每项仅限提供 5 个代表作。

  在校本科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就业考生须提交社保未缴纳证明,已离职考生须提交离职证明和社保停缴证明。

  1.提交材料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报名通知。纸质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研招办或报考学院,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报名未成功处理,邮寄提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材料提交后无法修改,请考生务必认线.相关通知在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材料,无法参加考核者,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实施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由报考学院根据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工作流程进行遴选考核,普通招考考生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材料审核评议及复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1.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供的各类成果材料来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科研创新及工程实践能力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择优确定差额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考核主要为综合面试。复试考核小组由校内专家担任组长,由不少于 5 名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研究生院和各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1.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及整体素质,经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择优录取。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协议,考生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直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1.非定向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定向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6000元/学年。2.直博生第一年按照硕士学费标准收取,其他学年按照博士学费标准收取。

  3.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设立有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及其它奖助项目等。相关详情信息可登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看或咨询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具体奖助政策以当年评定办法为准。

  2.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考类别中选择“定向”,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发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3.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的考生须先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并完成推免生招生程序,再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报考并完成相关博士招生程序。

  5.学校博士招生有关信息通过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请关注相关通知。导师个人隐私信息请在西电教师主页查询。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 266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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